交通事故可以先起诉交强险赔偿吗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想尽快拿到赔偿来支付一些费用。对赔偿流程不太清楚,就想问问能不能先起诉交强险赔偿,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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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可以先起诉交强险赔偿的。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这些条件分别是:首先,原告得是与这个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来说就是在事故中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告的是谁;然后,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赔偿多少钱,还要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把事故经过等讲清楚;最后,这个案子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要归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不予赔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要是出现这些情况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责任限额:交强险在不同赔偿项目上规定的最高赔偿额度。 追偿: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垫付费用后,向致害人追讨该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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