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对方威胁不给钱就去闹,自己答应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分手后对方以闹事相威胁,迫使自己答应给钱这种情况,涉及到法律层面多个要点。下面将从法律概念、解决办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对方以闹事威胁你给钱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对方通过让你产生恐惧心理,以此来迫使你交出钱财。 接下来,分析你答应给钱这一行为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你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答应给钱的,并非出于你的真实意愿,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这个答应给钱的承诺。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当遇到这种情况,你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按照对方的要求给钱。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威胁你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处理中非常重要。第二,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将你遭遇的情况如实告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对方的行为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你答应给钱的承诺。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答应给钱的意思表示。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遇到分手后被威胁给钱的情况,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害怕而选择妥协,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