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孩子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问题商量好了,一起去民政局办手续。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内容;接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流程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审理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最后,当庭宣判的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