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提出离婚?

最近考虑离婚,对具体流程不太清楚。想知道都有哪些途径可以提出离婚,每种途径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程序,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途径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离婚流程
  • #法律依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出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接着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然后从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是离婚冷静期,这期间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都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采用的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先确定受理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然后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人民法院接受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发送立案通知书,要求缴纳诉讼费。之后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不提出答辩的照常审理。接着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最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管辖法院:就是法律规定的,有权审理某个具体案件的法院。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里面要写明自己的诉求和相关事实理由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