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过几天才会没事?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撞了个人,当时那人看着没啥大事,就没去医院检查。但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过几天对方要是没事,我是不是就不用担责了。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撞人后到底过几天没事我才彻底没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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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之后,并不是简单地以过了几天来判定是否没事,这涉及到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只要撞人行为导致了他人损害,侵权人就有赔偿责任。而对于伤害的确认,并不局限于事发当时。有些伤害可能具有潜伏期,比如内伤等,可能当时并未表现出明显症状,但之后会逐渐显现。所以,不能以几天作为判断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只要是撞人行为引发的合理损害,被撞者在发现后的合理时间内都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从刑事责任角度,如果撞人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犯罪情形,那么是否承担责任也不是由时间来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判定主要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行为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等因素,而不是事故发生后的时间。总之,撞人后不能简单以时间来判断是否没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因撞人导致的损害以及损害与撞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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