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走保险后是否还需要去医院?
我开车撞人了,已经报保险处理了,不知道后续还有没有必要去医院看望伤者。一方面担心去了可能会有更多麻烦,另一方面又怕不去会有法律责任。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撞人走保险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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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撞人走保险后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去医院,但这涉及到不同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情况。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保险赔偿方面,主要是按照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理赔,去不去医院和保险理赔的流程并没有直接关联。 然而,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来看,撞人导致他人受伤,撞人者是侵权责任人。虽然有保险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侵权人有义务关心伤者的情况,积极配合后续的处理。如果不去医院,可能会在后续的纠纷处理、赔偿协商等过程中,让伤者及其家属产生不满,增加矛盾和纠纷的可能性。而且,如果因为没有及时了解伤者情况,导致一些后续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另外,从社会道德层面讲,去医院看望伤者也是一种人文关怀的体现。它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对事故的妥善解决也有积极作用。所以,撞人走保险后虽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必须去医院,但从多方面考虑,去医院了解情况并表达一定的关心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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