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不执行刑事责任?
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多少岁的人是不用执行刑事责任的呢?我最近碰到点事儿,和一个年纪比较小的人有关,想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这样心里也有个底,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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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对于判断是否执行刑事责任起着关键作用。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不用执行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辨别能力还非常有限,还不能真正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这个年龄段如果实施的不是上述特定犯罪,也是不执行刑事责任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了这八种犯罪外,他们实施其他危害行为通常不执行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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