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次要责任,车损对方要给我钱吗?
我开车和别人撞了,交警判定我负次要责任。我的车也受损了,修理得花不少钱。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对方需不需要给我钱赔偿我的车损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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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负次要责任,对方是有可能需要给您赔偿车损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它的作用是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当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商业三者险可以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您的车损,对方的交强险会先进行赔偿。交强险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目前是2000元。如果您的车损在2000元以内,那么对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全额赔偿给您。如果您的车损超过了2000元,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因为您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通常情况下,责任比例可能是您承担30%,对方承担70%。超出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的部分,对方要按照70%的比例赔偿给您。另外,如果对方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对方需要承担的这部分赔偿,就可以由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来赔付。如果对方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就由对方自己掏钱赔偿您。所以,在您负次要责任的情况下,对方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责任比例来赔偿您的车损的。您可以和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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