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书达到多少金额才会立案?


在我国,关于盗版书达到多少金额会立案的问题,主要涉及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这两个法律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等一系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如果涉及盗版书的行为,当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复制发行盗版书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时,可能会按照侵犯著作权罪立案;如果是单纯销售盗版书,违法所得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则可能按照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