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过敏死亡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麻醉过敏不幸去世了家属对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不太清楚,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麻醉过敏死亡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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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麻醉过敏死亡是否算医疗事故,需要从医疗事故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分析。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二是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三是存在过失;四是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对于麻醉过敏死亡的情况,如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麻醉前按照诊疗规范进行了必要的过敏试验、评估,且充分考虑了患者的个体差异等因素,但仍然发生了难以预见和防范的过敏反应导致死亡,这种情况下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因为在医学领域,存在一些无法完全避免的风险和意外情况。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然而,如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过敏试验、没有充分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过敏反应没有做好相应的急救准备等,导致患者因麻醉过敏死亡,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此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患者家属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所以,麻醉过敏死亡是否算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医疗过程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患者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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