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感觉同行有一些不太正当的竞争手段,想了解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都有啥内容,看看能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法律会怎么处理这些行为之类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相关内容。


首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其中涵盖了多种具体的行为类型。


比如混淆行为,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像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这种行为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认,从而损害被混淆企业的利益。


商业贿赂行为也是被禁止的。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包括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商业贿赂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得资源不能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合理配置。


虚假宣传行为同样违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虚假宣传会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对诚信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侵犯商业秘密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还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这种行为会误导消费者参与消费,破坏市场的正常秩序。


诋毁商誉行为也在禁止范围内。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是对企业名誉权的一种保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诋毁行为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对于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外,行政部门也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比如对于混淆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于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行为也都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租房户不交租金还不搬走该如何处理?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可租户到期了既不交房钱,也不搬出去。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真不知道该咋办了。我就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合法的办法能让租户交钱或者搬走呢?

撞人后多久离开算逃逸?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了人,当时有点害怕就把车停下在旁边站了一会儿。我想知道从撞人那一刻开始,过多久再离开现场会被认定为逃逸啊?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算逃逸,想了解清楚。

举报交通诈骗后犯罪者会量刑多少年?

我遇到了交通诈骗的情况,已经打算去举报了。但我想知道,一旦我举报成功,实施交通诈骗的人会受到怎样的刑罚呢?我很关心这个量刑的标准,因为我希望犯罪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是否能生孩子?

我刚和老公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很纠结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不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离婚后能不能生孩子,会不会面临什么法律上的限制或者问题,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工作时受了工伤,被鉴定为十级。现在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也不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想了解一下江苏对于工伤十级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详细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多交税了退税该怎么处理?

我在申报纳税时,可能由于计算错误或者其他原因,发现自己多交了税。现在我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把多交的税退回来,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时间限制,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处理办法。

未经过本人允许告知他人本人欠款是否合法?

我之前欠了别人一些钱,没跟其他人说过这事。结果债主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欠款的事告诉了其他人。我觉得他这样做侵犯了我的隐私,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公司制度有问题可以举报吗?

我所在的公司有一些制度感觉不太合理,比如加班没有加班费,请假扣双倍工资之类的。我想知道这样有问题的公司制度我能不能举报呢,要是可以的话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呢?

出国劳务公司不退钱去工商局,工商局会怎么处理?

我之前找了一家出国劳务公司,交了钱但最后没办成事,公司也不肯退钱。我打算去工商局投诉,想知道工商局一般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能不能帮我把钱要回来?

工程量纠纷请第三方鉴定,对哪方有影响?

我遇到了工程量纠纷的问题,现在考虑请第三方进行鉴定。但我不知道这对哪方会有影响,是对提出鉴定的一方不利,还是对另一方不利呢?我想了解清楚这个情况,以便决定是否要申请第三方鉴定。

国有土地是否可以过户?

我手里有一块国有土地,现在想把它过户给别人,不知道行不行。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所以想问问大家,国有土地到底能不能过户啊?

准生证和上户口需要在同一地吗?

我刚结婚不久,现在老婆怀孕了,我们打算办理准生证。但之后孩子上户口的事情也得考虑,我不太清楚准生证和上户口是不是必须在同一个地方办理。我和老婆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我们目前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也不一样,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现在生孩子是否需要生育登记证?

我和爱人打算要个孩子,听说以前生孩子要办生育登记证,现在政策好像变了,不太清楚现在生小孩到底需不需要办这个证。要是需要的话,该去哪里办,要准备啥材料呢?要是不需要,有没有其他要办的手续?

四级医疗事故属于几级呢?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医院鉴定说是四级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四级医疗事故到底处于什么等级。我想知道它在整个医疗事故分级里的地位,对后续赔偿等方面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理财诈骗100万会怎么判刑?

我遭遇了理财诈骗,骗走了我100万。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骗子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法律上对于理财诈骗100万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希望了解清楚能让我心里有个底。

结婚前有没有必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我马上要结婚了,身边有人说婚前最好签个财产协议,也有人觉得没必要,还伤感情。我很纠结,不太清楚签这个协议到底有啥用,会不会真影响夫妻感情,所以想问问结婚前到底有没有必要签婚前财产协议。

打白蛋白过敏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打白蛋白后出现了过敏反应,身体遭了不少罪。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打白蛋白过敏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又在什么情况下不算呢?

在工厂里被冤枉开除该怎么办?

我在工厂上班,明明没犯什么错,却被厂里冤枉然后给开除了。我心里特别憋屈,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离婚后女方是孩子的监护人,男方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确定是她。我很担心不能很好地参与孩子的成长,也不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想知道我该怎么做,怎样能保障我和孩子的关系不受太大影响。

切男生的生殖器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我和一个男生发生了冲突,情绪一激动我就想切他生殖器,冷静下来又有点害怕,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