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需要复印裁判书几份以及相关知识有哪些?


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请求的法律行为。以下来详细说说上诉所需复印裁判书的份数及相关知识。 首先,关于上诉需要复印裁判书的份数。一般情况下,上诉时除了向法院提交一份上诉状外,还需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裁判书副本。举个例子,如果对方有 3 个当事人,那你就需要复印 3 份裁判书。这是因为法院要将上诉状和裁判书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让他们知晓上诉事宜并进行答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接着,说说上诉的流程。第一步是要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交上诉状。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10 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5 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二步,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最后,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经过审理,二审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等处理结果。总之,上诉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