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从哪天开始起算?
我最近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下来了,我对结果不太满意,想上诉。但我不知道上诉期从哪天开始算,怕错过时间。我就想弄清楚这个上诉期的起始时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上诉期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不同的裁判形式,上诉期的起算点有所不同。 对于民事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里的“送达之日”是关键,它指的是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如果是通过邮寄送达,以当事人签收邮件的日期为准;如果是直接送达,以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的日期为准。 在刑事案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这里和民事案件不同,是从接到文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上诉期。 而行政案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期起算规则和民事案件类似,以送达日期为准。 总之,上诉期的起算与案件类型和裁判文书送达密切相关,当事人一定要留意送达日期,避免错过上诉期。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