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庭审辩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二审庭审辩论中,上诉请求和理由都非常关键。 上诉请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是请求查清事实,依法改判上诉人胜诉。这就是希望二审法院重新审查案件事实,依据正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定上诉人在纠纷中应获得胜诉的结果。二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意思是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问题,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来的判决,把案件发回到一审法院,让一审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上诉理由可以从这些方面来阐述:首先,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证据不足。认定事实错误就是一审裁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实际情况完全相反;认定事实不清则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足够可靠的证据,得出的结论模糊,和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比如,一审认定借款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这就是事实认定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于这种可能导致实体权利义务归属不当的情况,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其次,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法律适用正确是衡量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如果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出现错误,这不仅违背了“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还会导致实体处理结果不同,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例如,在合同纠纷中,错误地适用了某部法律条款,就属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可据此上诉。 再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像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没有开庭审理就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就被缺席判决等,这些都属于程序违法情形。从司法实践看,程序公正虽不必然带来实体公正,但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实体公正。所以,一审程序不公正或有错误,当事人可上诉。 最后,在一审裁判作出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发现了新的证据,且这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裁判的结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基于新证据提起上诉。 相关概念: 认定事实错误:指裁判对案件事实作出了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的认定。 认定事实不清:指裁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充足、可靠的证据,所得结论含混不清,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法律适用错误:指在案件审理中,错误地选择和运用了法律条款。 法定程序:指法律规定的在诉讼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