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到十八周岁但有精神病属于无民事能力人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八到十八周岁有精神病孩子的民事能力问题。家里有个亲戚家的孩子在这个年龄段,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属于无民事能力人吗?想具体知道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展开


八到十八周岁但患有精神病的人不一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首先,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简单说,就是一个人有没有能力独立进行一些法律上有效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对于患有精神病的八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不能辨认自己行为,那么就适用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即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过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判断八到十八周岁有精神病的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关键在于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程度。需要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其精神状态以及对自身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如果经过鉴定,确实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只是部分不能辨认,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规定是为了既能保护这些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民事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同意、追认,但可独立实施特定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