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骨折算工伤吗?如果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导致双脚骨折了,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清楚如果能认定的话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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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脚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双脚骨折是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作相关场景中发生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若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流程通常如下: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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