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一直是同居关系,现在有了孩子。最近对象意外离世,他名下有些财产。我就想知道,我们这种同居关系下生的孩子,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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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同居关系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子女,指的是在没有进行合法婚姻登记、只是同居生活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非婚生子女。 从法律概念上解释,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又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就意味着,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受到任何歧视或影响。当被继承人死亡且没有留下遗嘱时,这些子女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之后意外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他的同居关系子女和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比如父母)一起,共同参与遗产的分割,并且在分配份额上,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所以,同居关系的子女在法律上是具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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