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债务子女是否有责任偿还?
我父母之前做生意欠了不少钱,债主现在经常找到我让我还钱。我自己生活也不容易,也没从父母那里得到什么财产。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父母的债务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偿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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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父母债务子女是否有责任偿还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债务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谁借的钱就由谁来还。这意味着父母的债务在正常情况下,子女并没有法定的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父母和债主之间的债务关系,只约束父母和债主,与子女无关。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举个例子,如果父母去世后留下价值50万的遗产,同时有30万的债务,那么子女在继承这50万遗产时,就需要先偿还这30万债务。但如果债务是80万,子女只需要以继承的50万遗产为限进行偿还,对于超出的30万,子女可以选择不偿还,除非子女自愿。 另外,如果子女为父母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无论是保证、抵押还是质押等形式,那么当父母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子女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比如子女作为保证人,在父母无法还款时,债主就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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