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儿子在法律上有义务偿还吗?
我父亲在外面欠了不少债,债主最近老是找到我让我还钱。我自己生活也不宽裕,实在没能力帮他还。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 说,父亲欠的债我有没有义务去还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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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父亲欠债儿子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基本的法律原则来讲,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谁借的钱谁来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债的相对性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随意要求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来承担债务。所以,一般情况下,父亲作为债务人,他所欠下的债务应当由他自己负责偿还,儿子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替父亲偿还债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当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例如,父亲留下价值 50 万的遗产,同时有 80 万的债务,那么儿子最多只需要用这 50 万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 30 万,儿子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除非儿子自愿偿还。
此外,如果儿子为父亲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无论是保证、抵押、质押等哪种担保方式,那么在父亲不能履行债务时,儿子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儿子是基于担保关系而承担还款义务,并非因为父子关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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