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慢性病和医疗是否冲突?

我有慢性病,一直在接受治疗。但最近去看病时,医生给开的药和我之前治疗慢性病的药感觉有点冲突,我也不太懂。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慢性病和医疗存在冲突吗?这方面有没有啥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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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慢性病和医疗本身并不冲突。慢性病是指那些长期存在、发展缓慢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而医疗则是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预防等一系列活动。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的义务。这意味着医生在为患有慢性病的患者进行医疗服务时,需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慢性病情况,避免因治疗措施导致不同疾病治疗之间产生冲突。 同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也强调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如果因为医生没有充分考虑慢性病情况,而采取了不恰当的医疗措施,导致患者权益受损,患者有权依据该条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有相关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患者认为慢性病治疗和当前医疗存在冲突,且给自己带来损害时,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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