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是否都属于普通住宅?
我家的房子面临拆迁,现在有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两种选择。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房子在性质上是不是都属于普通住宅,想了解一下它们和普通住宅的关系,这对我后续做选择很重要,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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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是否都属于普通住宅,需要先明确这几种房屋的概念以及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回迁房则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是在原地段进行回迁安置。 普通住宅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并不一定都属于普通住宅。从建筑情况来看,有些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所在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可能低于1.0;在面积方面,也有部分房屋单套建筑面积会超过144平方米;还有价格因素,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也不符合普通住宅标准。 例如,某城市的一个拆迁安置房项目,由于土地资源紧张,其建筑容积率仅为0.8,那么即便其他条件满足,该项目的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普通住宅。所以,判断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是否属于普通住宅,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对照当地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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