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还不上监事和股东有责任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同时也有朋友是公司监事。现在公司经营不善,欠了不少钱还不上。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做监事的朋友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是怎样的责任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一般来说,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欠款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对于股东而言,如果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通常情况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欠款还不上时,股东不需要用个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但要是股东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而对于监事,监事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等职责,一般情况下,公司欠款还不上,监事个人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那么监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监事明知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却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给公司和债权人造成损失,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