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我爷爷去世了,没有留遗嘱。我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现在爷爷的其他子女说我没资格继承爷爷的遗产,说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我想知道法律上孙子女到底是不是法定继承人啊,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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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孙子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直接范围内。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在特定情形下,孙子女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继承权利的。比如,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孙子女可以代替其已经去世的父亲或者母亲,继承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遗产。这种代位继承是法律赋予孙子女的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再比如,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遗产留给孙子女,那么孙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在代位继承或者有遗嘱指定继承的情况下,孙子女是可以获得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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