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在考虑房子的事情,父母说可以给我一套。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就想知道父母给我的这套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和我爱人的共同财产啊?主要是想弄清楚这房子产权归属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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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子女结婚前,父母送给子女的房子,一般视为对其个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有相关规定。不过要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子女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情况相对复杂。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并且有相关证据能证明,比如赠与合同明确写了只归一方,那房子就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后父母只是出了部分钱资助买房,比如付了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二人共同还房贷,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由其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对于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收益,获得房产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共同管理、使用,离婚时也需要进行分割 。 夫妻个人财产:指的是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权利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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