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收据合规吗?
我有一张收据,上面的金额因为一些原因被修改了。我不太确定这样修改后的收据在法律上是否合规,会不会影响它作为凭证的效力?我担心如果用这张修改后的收据去处理一些事务,会遇到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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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修改后的收据是否合规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收据的基本概念。收据是一种收款凭证,它证明了收款行为的发生,通常在交易中起到记录款项往来的作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合规的收据应当是内容真实、完整且未被随意篡改的。如果收据被修改,其合规性就会受到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对于收据来说,它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如果只是对一些非关键信息,如日期的小修改,并且经过双方认可,由出具方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还是具有证明效力的。但如果修改的是金额、收款事项等关键内容,这种修改后的收据合规性就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关键内容的修改可能会影响到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能被用于欺诈等不当行为。 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如果使用了修改后存在问题的收据,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风险。在发生纠纷时,法院或相关机构可能会因为收据的修改问题,对其证明力不予认可,导致主张权利的一方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所以,为了保证收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应当尽量避免对收据进行修改。如果确实需要修改,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由出具方进行规范的更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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