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做担保人?
我最近有个朋友找我给他做贷款担保人,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事,有点担心。想知道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是不可以做担保人的呢?是自身经济状况不好就不行,还是有其他的限制条件呀?我就想搞清楚哪些状况下不能去做这个担保人,以免稀里糊涂就答应了最后给自己惹麻烦。
展开


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做担保人的。首先,从主体资格上来说,《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不过要是经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为保证人 。简单解释一下,机关法人比如政府部门等,他们的职责不是进行民事担保活动,所以一般不能做担保人;像一些公益性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为其设立目的是公益事业,也不适合承担担保风险。 另外,如果个人与本案存在牵连关系,也不适合做担保人。这里说的牵连关系,就是和债务纠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本身就和债务人有经济纠纷,或者涉及到债务产生的相关事项中,这种情况下做担保人,会让担保关系变得很复杂,也难以公正地履行担保责任。 还有,若个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不能做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如果人身自由受限,就无法正常履行这些责任了。例如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况,就不具备做担保人的条件。 同时,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人也不能做担保人。这很好理解,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还不上钱时,担保人有能力替他还钱。要是自身经济状况很差,没有足够的财产或收入来承担债务,那就算做了担保人也无法在需要时起到担保作用。比如一个人本身就负债累累,没有稳定收入和资产,显然就不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另外,有明显违约记录的人也不适合做担保人。银行等债权人在考察担保人资格时,很看重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担保人之前有不按时还款、违反合同约定等违约行为,说明其信用状况不佳,债权人很难相信他在本次担保中能履行承诺,所以这类人通常也不能做担保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