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我最近比较困惑,孩子在外面好像欠了一些钱。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我作为父母需不需要帮他还这笔债。想具体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对于孩子欠债父母有没有偿还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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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孩子欠的债务父母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如果子女是十八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他们要自己对债务负责,父母无需代为偿还。这就好比一个成年人有了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自己做的事产生的后果就得自己承担。 其次,要是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作为监护人就需要偿还债务。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清楚认知自己行为的后果,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教育、保护他们的义务,所以产生的债务需要父母来承担。 另外,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是说父母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在这个范围内偿还子女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父母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要是父母放弃继承,对子女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总之,法律对于孩子债务父母是否偿还,区分了子女的民事行为能力情况以及是否有遗产继承等不同情形来规定。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 继承人:依法继承财产的人。 被继承人:指留有个人合法财产的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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