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征收房屋另售他人是否合法?

我遇到个事儿,我家房子被行政征收了,最近却听说被卖给别人了。我就想知道,这种行政征收后的房屋,被另售给他人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啊?我想了解下其中的法律规定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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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征收房屋另售他人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法的。 首先来解释下行政征收房屋,它指的是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 。 按照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部门还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这意味着在征收相关程序推进过程中,房屋处于特定管控状态,不能随意进行交易处置。 征收房屋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公共利益等,征收后的房屋应按照既定的规划和用途来使用。行政机关没有权利随意将征收房屋另售他人。如果行政机关未经法定程序和许可就将征收房屋卖给他人,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要是被征收人发现自己被征收的房屋被另售他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纠正这种违法行为,并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征收后的房屋完成了一系列法定程序,并且有合法的处置规定允许出售,比如一些安置房项目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这种情况则另当别论,但这也是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的。 总之,正常情况下行政征收房屋另售他人不合法,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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