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房子能不能卖?
我家房子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最近有人想购买,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种处于征地拆迁状态下的房子到底能不能合法售卖,会不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还有后续可能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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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房子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被征地拆迁房已经取得了完整的产权证书,并且符合当地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那么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明晰,买卖交易是受法律保护的。例如,一些拆迁安置房屋在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取得了房产证,这类房屋就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进行买卖交易。 然而,如果被征地拆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此时进行买卖则存在较大风险,并且通常是不被允许的。由于没有产权证书,就无法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房屋的合法性等重要信息。这可能导致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诸多纠纷,例如房屋可能存在抵押、产权争议等情况。同时,这种买卖行为也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比如,购买了没有产权证书的拆迁房后,可能会出现原房主反悔、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等问题,导致购房者的权益受损。 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相关房产的交易是会被冻结的,在拆迁期间是不可以买卖的。 总之,在考虑购买被征地拆迁房时,一定要谨慎核实其产权状况,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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