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否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我自己在外面欠了一些债务,现在债主找上门来,甚至还要求我的父母帮忙偿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父母到底有没有义务替我偿还这些债务,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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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父母是否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也就是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子女,他们所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他们自己欠下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父母在法律上并没有义务替他们偿还。比如一个20岁的年轻人,自己贷款买了一辆车,后来无力偿还贷款,此时他的父母并没有法律义务替他偿还车贷。 其次,如果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造成他人损害并产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而父母通常是子女的监护人,所以此时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例如,一个6岁的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弄坏了别人昂贵的物品,父母作为监护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在继承方面,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父母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子女的债务。比如子女去世后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房产和30万元的债务,父母继承了房产,那么他们就需要在50万元的范围内偿还这30万元的债务。如果父母放弃继承子女的遗产,那么他们对子女的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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