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迁房是否属于地方保障性住房?
我家房子拆迁后给了套还迁房,不太清楚这房子性质。想了解下还迁房是不是和经适房、公租房那样属于地方保障性住房呢?它和普通商品房有啥不同呀,心里没底,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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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迁房在一定情况下属于地方保障性住房。下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等。其目的是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还迁房,通常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从其性质和用途来看,它与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有一定的契合度。很多还迁房是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居住权益,在拆迁后有安身之所,符合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困难的特点。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还迁房就是这种补偿安置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对被拆迁人居住保障的功能。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还迁房都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有些还迁房可能在交易等方面和普通保障性住房存在差异。比如,部分还迁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上市交易,且交易规则可能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还迁房在本质上具有保障被拆迁人居住权益的属性,一般可以认为属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范畴,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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