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结婚后离婚会怎么判?
我没领结婚证就和对象过了一段日子,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没结婚就相当于‘离婚’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啊,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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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未婚结婚”表述不太准确,准确来说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和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基本相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次,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例如,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或积累的资金,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配。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抚养权的判定同样是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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