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打离婚官司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想分开,有财产和孩子抚养的纠纷,不知道去法院打“离婚”官司的话,法院会怎么判这些问题,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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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有结婚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因为结婚是以进行结婚登记为法定要件的,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才会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只是一种同居关系。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通常会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如果无法明确出资比例,则可能会考虑平均分割等方式。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所以,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打所谓的“离婚”官司,法院不会按照离婚案件来处理,而是会分别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依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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