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酒席后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现在想分开。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想了解一下法院对于办了酒席后‘离婚’的判决依据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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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视为等额享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和婚生子女的处理原则是一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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