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所得税费用要加上营业外收入吗?
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时,对是否要把营业外收入算进去拿不准。我知道营业收入要算进去,但营业外收入有点拿不准,它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所得,不知道税法上对这个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一下算所得税费用时要不要加上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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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通常是需要考虑营业外收入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概念。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它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到的。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比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这其中就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属于这里所说的“其他收入”范畴,所以它是企业收入总额的一部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由于营业外收入包含在收入总额中,所以算所得税费用时要将营业外收入考虑进去。也就是说,营业外收入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影响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营业外收入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或者免税收入,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例如,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就属于不征税收入。但这种特殊情况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来判断。 总之,一般情况下算所得税费用是要加上营业外收入的,但要结合税法的具体规定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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