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乐谱算不算是已成型的音乐作品,能否拥有版权?

我是一个音乐爱好者,自己创作了一些乐谱。但我不太清楚,这些乐谱算不算是已经成型的音乐作品呢?它能不能像其他音乐作品一样拥有版权呀?我担心自己的创作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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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谱版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乐谱是否属于已成型的音乐作品以及能否拥有版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作品以及音乐作品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其中就包括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乐谱是对音乐的一种书面记录形式,它用特定的符号和规则将音乐的音高、节奏、和声等要素表达出来。如果一份乐谱是创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并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那么它就可以被认定为音乐作品。这里的独创性并不要求是前所未有的,只要该乐谱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和选择,与已有作品存在一定的区别即可。一旦乐谱被认定为音乐作品,那么创作者就依法享有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即该乐谱)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随意行使这些权利。例如,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该乐谱,或者在公开场合演奏该乐谱所对应的音乐,都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具有独创性的乐谱属于已成型的音乐作品,创作者拥有版权。创作者应当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尊重他人的版权,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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