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确时双方借款是否可以不用还?
我和我爱人结婚后没对财产做明确约定。前段时间他找我借了一笔钱,没写借条,现在我让他还钱,他说夫妻财产本来就没分清楚,这钱不用还。我想知道在这种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他找我借的钱到底要不要还呢?
展开


在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双方借款是否需要偿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财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对于夫妻之间的借款行为,虽然财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共同状态,但借款关系仍然可能是成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另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借款方是需要偿还的。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事务很关键,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可能就难以认定为普通的借款关系。比如,一方借款用于自己独自开展的生意,而不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夫妻共同事务,那么在离婚等情况下,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借款。 所以,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确并不直接导致双方借款不用还。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且借款用于个人事务,出借方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