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使用期限是什么意思,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拿到房产证后发现上面有使用期限。我不太懂这个使用期限到底是什么意思,心里有点没底。而且我更关心的是,如果这个期限到期了,我该怎么办呢?房子会不会就不属于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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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而非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这一点不会改变。而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买房时获得的是土地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目前,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期限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用地使用期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 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处理方式因土地用途而异。对于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居住用地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让居民无需担忧失去土地使用权。 对于非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来说,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法律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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