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己报和公司报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不确定是自己去申报工伤,还是让公司去申报。我担心这两者会有不同的结果,想知道工伤自己报和公司报到底有啥区别,哪个更有利,会不会在赔偿等方面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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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自己报和公司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申报时间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公司申报的时间限制比较短,而自己申报的时间相对更充裕。 申报主体不同。公司申报是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去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而自己申报是受伤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来进行申请。 举证责任不同。通常情况下,公司申报时,公司对于员工受伤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提供证据方面可能更方便、更全面。比如公司掌握员工的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资料。如果是自己申报,受伤职工一方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去收集证据,像寻找同事作证、获取相关的医疗记录等。 赔偿的先行垫付责任不同。若公司及时申报工伤,在认定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公司负担。而自己申报,如果认定为工伤,符合条件的费用最终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在前期可能需要自己先承担一些费用。总体而言,从时间和举证便利性等角度,公司及时申报对员工更有利,但如果公司不配合,员工自己也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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