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己申报和单位申报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不知道是自己去申报工伤,还是让单位申报。想了解一下这两种申报方式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申报时间、所需材料、申报流程上是不是都不一样?会不会影响最终的工伤认定结果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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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自己申报和单位申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申报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申报材料。虽然两者都需要基本的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但单位申报可能更便于收集一些内部资料,比如考勤记录、事故报告等。职工个人申报时可能在获取这些材料上会有一定难度。 再者是申报流程。单位申报通常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对申报流程可能更为熟悉,并且在一些文件的盖章等手续上会更便捷。而个人申报则需要自己去跑各个环节,了解流程,准备材料,相对来说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责任承担。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导致职工的工伤待遇等费用无法及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么这部分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职工自己申报不存在这个问题。总体而言,两种申报方式在最终的工伤认定结果和赔偿上通常是一样的,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都能获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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