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诈骗是不是按分赃判刑?
我朋友和别人合伙进行了诈骗活动,现在担心判刑是按照分赃的多少来定。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两人合伙诈骗的情况,到底是不是按分赃来判刑,具体的判刑依据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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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合伙诈骗不是按分赃判刑,而是依据整个诈骗团伙所涉及的诈骗金额来定罪量刑。 从法律概念来讲,团伙诈骗是一种共同犯罪行为,强调的是各犯罪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在这种犯罪模式中,每个成员的行为都被视为整个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他们共同对整个诈骗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所以,不能仅仅根据每个成员最终分得的赃款数额来确定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除了考虑诈骗总额外,还会综合考虑各成员在诈骗中所起的作用。例如,主谋者通常需要负全面的刑事责任,因为其在犯罪中起到了策划、组织等关键作用;而从犯则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罚,因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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