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一样的罪是否构成累犯?


在法律领域,累犯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关乎着犯罪者再次犯罪时的法律量刑等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两个不一样的罪是否构成累犯。 首先,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这里强调了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二是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所以,即便前后两个罪不一样,但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构成一般累犯。 举例来说,甲之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第四年,又因抢劫罪被起诉,且抢劫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甲就构成一般累犯。因为盗窃罪和抢劫罪属于不同的罪名,但前后都是故意犯罪,且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 特别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也就是说,只要前后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无论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无论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多久,都构成累犯,不要求前后罪罪名相同。 比如,乙曾因间谍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十年后又犯了参加恐怖组织罪,那么乙构成特别累犯。虽然两个罪的罪名不同,但都属于特别累犯规定的犯罪类型。 综上所述,两个不一样的罪是有可能构成累犯的,这要根据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情况以及犯罪时间间隔等因素,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具体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