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是否归男方?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但是对于债务的归属问题有些困惑。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的时候是不是都得男方来承担。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债务归属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离婚时债务不一定归男方,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归属: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要共同承担。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所借的贷款,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相关法律依据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其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该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另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的归属。如果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此种约定在双方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无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在离婚案中,双方对于债务由男方承担均无异议,男方将承担全部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实该负债被用以支持婚姻期内的共同生活,则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