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打结婚证生孩子算夫妻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生了孩子,周围人有的说我们这样就算是夫妻了,有的说不算。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打结婚证但有了孩子,我们到底算不算夫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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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打结婚证生孩子一般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里涉及到“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两个概念。 合法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确立的夫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说明,进行结婚登记是成为合法夫妻的法定程序。 而事实婚姻是一种特殊情况。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婚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但是,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即便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孩子,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算同居关系。 对于没打结婚证生孩子的情况,虽然双方不是夫妻关系,但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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