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 身体受到了伤害。我想知道医院和相关医护人员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目前对于医疗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能通过什么法律依据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希望了解具体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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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的相关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在给患者看病治疗过程中,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在责任追究方面,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受到损害,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有详细规定。
行政责任方面,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依据同样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将构成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强调的是“严重不负责任”,比如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总之,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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