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


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不遵守规定或者疏忽大意,导致病人身体受到了伤害。 在责任承担主体方面,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这是因为医疗机构是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平台,对其医务人员的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然而,医务人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民事赔偿是最常见的方式,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数额,需要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患者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行政处罚则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刑事处罚则是在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时,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处罚。 总之,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后,应该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