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由谁来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但是我不知道该找谁赔偿。是找医生个人,还是找医院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到底是谁,这样我才能去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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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是主要的赔偿责任承担者。 从法律层面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生等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进行医疗活动,他们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就好比一个员工在工作时造成他人损害,通常是由公司来承担责任一样。所以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个体行医者,比如个人开办的诊所,那么赔偿责任就由该个体行医者来承担。因为个体行医者是独立开展医疗活动,自己对诊疗行为负责。此外,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器械、药品等存在缺陷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所以,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时,要先明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以及责任归属。如果是常规的医疗机构内的医疗事故,首先应考虑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如果涉及到医疗器械、药品等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相关责任方索赔。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患者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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