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性犬伤人是否适用绝对无过错责任?
我家小区有个邻居养了烈性犬,没拴绳还经常放出来溜达。前几天这狗把一个小孩咬伤了,狗主人却不想负责,说小孩可能是惹到狗了。我想知道在这种烈性犬伤人的情况下,狗主人是不是无论如何都得承担责任,是不是适用绝对无过错责任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烈性犬伤人确实适用绝对无过错责任。简单来说,绝对无过错责任就是不管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只要他们饲养或者管理的烈性犬造成了他人损害,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当烈性犬伤人时,不需要受害人去证明狗主人存在过错,狗主人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来免除责任。比如,即便受害人自己有一定的不当行为,像主动去招惹烈性犬,狗主人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完全不承担责任。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烈性犬本身具有很强的危险性,对公众的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禁止饲养烈性犬也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所以,只要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伤害,狗主人就必须为此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