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属于政治权利?
我一直不太清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想知道它们是不是政治权利。在参加社区选举的时候,我就在想自己拥有的这两项权利到底算是什么类型的权利,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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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实是政治权利。所谓政治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能让公民在国家的政治事务里表达自己的意愿、发挥一定的作用。 选举权,就是公民可以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这两项权利对于公民参与国家治理、表达政治诉求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从这条法律规定能看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包含在政治权利范畴内的,是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重要体现。只有具备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才能真正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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