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出了车祸,肇事者赔钱后还能获得工伤赔付吗?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了车祸,肇事者已经对我进行了赔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申请工伤赔付?毕竟上班路上出意外,单位也应该有点责任吧,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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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路上出车祸,肇事者赔钱后是否还能获得工伤赔付,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上下班途中”和“交通事故”这两个概念。“上下班途中”指的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还要求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您在上班路上出的车祸,且您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那么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关于赔偿问题,我国法律遵循的是“补偿不重复”原则,但也存在双重赔偿的情况。对于一些实际支出的费用,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肇事者已经赔偿的,工伤保险一般不会重复赔偿。但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赔偿项目,即使肇事者已经赔偿,工伤保险仍然可以进行赔付。 所以,如果您在上班路上出车祸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在肇事者赔偿后,您还是有可能获得工伤赔付的,不过要注意区分不同的赔偿项目。您需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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